2012河南中考最新加分政策
时间:2012-09-07 09:24 来源:华体会体育 点击:次
文章摘要:据华体会体育记者从河南省招办获悉,2012年度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出台,今年7类考生可获得政策性加分,其中,在特殊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中招录取可享更多政策倾斜。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
据长沙新东方烹饪学院记者从河南省招办获悉,2012年度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出台,今年七类考生可获得政策性加分,其中,在特殊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中招录取可享更多政策倾斜。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丹江口水库移民(微博)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与去年加分政策相比,调整最大的是在特殊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享受到的政策倾斜,其范围和照顾分值都有变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微博)时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经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实行。